暫時申請案、加速審查與 專利審查高速公路的簡介

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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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台灣的產業漸漸從勞力密集轉向腦力密集,對專利的重視也愈來愈 高。目前,由於美國是全世界最龐大的市場,且專利侵權訴訟之勝利的一方往往可得到巨額的賠償金,故對於產業界來說,美國專利通常是最重要地。然而,美國專利申請的複雜度可說是世界最高地,除了一般的正式申請案外,還提供暫時申請案、加速審查、專利審查 高速公路等選擇,從而增加了業界人士的困擾。因此,本篇文章的目的,便是在於提供一些指引,以供業界人士進行抉擇。

一、暫時申請案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請參照下圖1,當發明人具有發明構想時,除了正式申請案外,還可提出暫時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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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況時,發明人可考慮暫時申請案:

1.          發明人只想出初步的實施方式,但認為還需時間構思出更完整的實施方式

2.          發明人想要藉此發明取得外部人士的投資,帶獲得投資後再提出正式申請 案

3.          想要有較早的優先權日,但想取得較晚的專利到期日

4.          想要有較早的優先權日,但需要更多時間進行專利稿的撰寫與申請專利範 圍的佈局

5.          行銷上的考量,例如在產品上標示“Patent pending”

    須注意的是提出暫時申請案後的12個月內,申請人必須提出正式申請案,方可主張暫時申請案的優先權。此 外,申請人可同時主張多個暫時申請案的優先權,但必須從最早的暫時申請案之申請日起算12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美國專利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

    請同時參照上圖1與下圖2,當申請人提出正式申請案時,若想要早日取得專利以增加專利權的保護 期間,便可考慮是否要提出加速審查。根據美國官方的解說,對於申請加速審查的專利申請案,USPTO希望12個月內給出審定結果。也就是說,若正式申請案具有專利性,則申請人可望在一年內就可取到專利權。依據USPTO2008年的年報,申請加速審查的專利申請案平均186天就可知道最終審查結果。申請加速審查的申請人必須自行實施檢索並製作審查前檢索報告(Pre-Examination Search Document)且依據該檢索結果製作加速審查輔助報告(Accelerated Examination Support Document),以供審查委員於審查時的參考。繳交審查 前檢索報告與加速審查輔助報告後,審查委員便會開始對專利申請案進行書面審查。若通過,審查委員便會發出核准領正通知,申請人在繳交費用後便可領取專利證書。若不通過,申請人便需和審查委員進行面詢。依據面詢的結果,若通過審查委員會發出核准領正通知,若不通過審查委員 會發出核駁(office action)然而,一般人是很難做出符合USPTO要求水準的審查前檢索報告與加速審查輔助報告,因此必須將這項工作委託給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士,而 這會導致申請成本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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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PCT申請案 

    請參照下圖3,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所提供的資料,PCT申請案有逐年增多的趨勢,但對於居住在台灣的人來說,PCT申請案還是讓人感到相對的陌生,因為台灣並非PCT的締約國。然而,近幾年來,台灣企業也欲來愈國際化,因此所提出的專 利申請案中,其發明人也有可能包括PCT締約國的國民,例如:大陸人士,這樣一來台灣企業便有提出PCT申請案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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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66日止,PCT的締約國共有141個國家,因此當申請人欲於多個國家提出專利申請案時,PCT申請案便是一個很有效的管道。而且,相較於一般的國際優先權,PCT申請案提供給申請人更長的時間進行評估,以決定在哪些國家提出申請, 這是因為PCT申請案 的申請程序可分為國際階段與國家階段,在提出PCT申請案後,申請人有30個月31個月的時間可決定是否進入國家階段(視不同的國家或地區而定,例如:歐洲為31個月)。因此,相較於一般的國際優先權只提供12個月的期間,PCT申請案所提供的期間明顯較長。而且,一般來說申請人會先於PCT的任一締約國(例如:美國、中國)內提出一般申請案,之後在於12個月內提出PCT申請案並主張上述之一般申請案的優先權,這樣一來申請人便可有更長的 期間做評估。

四、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各國為了加速審理目前日益增加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故美、日、英、及其 他一些歐洲國自2006年起 陸續相互簽訂雙邊/三邊專利審 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以下稱PPH)協議。只要發明專利申請人在簽訂有PPH協議之其中一國所申請的專利通過核准後,有簽署PPH協議之另外一國的專利局除非有合理的原因,否則便需採納其審查結果。 目前,各國之間的PPH協議關 係可參考芬蘭專利局所製作的關係圖:

http://www.prh.fi/en/patentit/pph.html

    此連接頁面中所附的關係圖中可知,在世界各國中,與日本及美國簽署PPH協議的國家是最多地。PPH協議之好處除了可以讓協議國中的國家之專利審查委員共用審查資源外, 還可幫助申請人快速取得專利。請參考下圖4,當申請人欲申請並希望能快速取得專利,且所欲申請的國家中至少二國 有簽署PPH協議, 則可考慮使用PPH。而 且,申請人可考慮先在審查速度較快的國家遞件,如:英國、韓國。之後,再於其他審查較慢的國家提出PPH申請。若另一國家的專利審查委員無其他合理的理由,便需接受他國的審 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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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PPH申請也可以和專利加速審查的制度併用。例如,先於美國遞件並啟動專利 加速審查,之後再於日本申請專利並提出PPH申請。這樣一來,可讓申請人更快取得專利。

     

     


 

關於陳思源

陳思源是前瞻智權專利部經理,在專利有多年經驗,且通過中華民國第二屆專 利師高考。陳思源對於專利申請的核駁答辯特別專精,且他曾全程處理過訴願程序,並有協助專利行政訴訟與專利民事訴訟的經驗。陳思源懂中文、英文與日文,他 在台灣、中國、與日本專利申請上皆有相關經驗。陳思源也通過CFA level 1的考試,並為經濟部TMTM認證鑑價師。陳思源畢業於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成功大學機械工程研究 所,他大學時代拿過書卷獎,研究所時代則得過發明獎。